大陸一家公司的老闆利用高薪誘騙社會新鮮人,在新人報到之後,立刻安排全身體檢,老闆安排他「出差」,他卻被摘了腎。有學者表示,現在的中國社會人人自危,不僅監獄裡的犯人有可能被賣腎,現在連普通老百姓也得擔心,有可能不明不白丟了器官。

日前傳出,大陸有人以公司招攬員工的名義,進行器官買賣的行為,被害人在被錄取的3個月後,遭到「下藥」迷昏,進行腎臟摘除手術。

北京學者彭定鼎:「現在的人都瘋狂了,因為賣腎的人他們自己沒有被當過人,於是他們也不把別人當作人,現在在中國,人已經被降到商品的世界,人權的概念不出來,人就是商品。」

今年5月1號大陸刑法修正案實施前,中國並沒有器官買賣罪名,這次騙取員工腎臟器官事件,檢警單位是以「非法經營罪」的罪名,檢控犯罪集團的老闆。

律師王全章:「他在這個期間,構成一些犯罪的話,應該是要以刑事重罪來指控這些人,如果今天是「非法經營罪」的話,可能牽扯到經濟的罰金,比較低的一個刑法,是這樣的一個情況,這種以人的生命為對像來獲利的話,從我的角度來講,我覺得是一種故意傷害。」

中國內地每年有150萬人需要移植器官。只要在互聯網《百度》搜索「尋肝源、腎源」一詞,馬上就會有數萬條信息撲面而來。據瞭解,每個器官的售價由2.5萬到15萬元不等。

權利運動負責人胡軍:「這是一個集體犯罪的行為,非常惡毒的,這屬於政府的集體犯罪,因為做這種事情,不是一個簡單的醫生,這是一個技術,因為這個牽扯到很多的相關部門,我們不知道的相關部門,能夠在這裡大行其道,這就讓人感到髮指。」

民主國家基於倫理、道德、人權,器捐都需要捐贈人本人或家屬的同意才行,即使是想從死囚身上摘取器官也不行。

權利運動負責人胡軍:「現在等於是這種東西都成普遍性的事情了,民間都可以看到,而且隨便都可以抓一個人把他的器官摘掉,那麼何況在監獄裡,這就很正常的事情了,監獄裡的那些犯人,權利完全被剝奪的,摘他們的(器官)那是太容易的一件事情。」

據瞭解,中國現在每年所進行的器官移植手術大約有10,000例,根據「國際大赦」提供的數字,中國大陸2002年執行死刑的人數是2,000人,2008年是1,718人,而中共政權對這些死刑的人數並不公佈。

2006年7月,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及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公佈《調查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報告》,報告引用了大量調查實例,指證中共活摘器官。

權利運動負責人胡軍:「這是一個人類史上沒有發生過的滅絕人性的作法,這種恐怖事情我覺得國際社會應該進行譴責,這個事情應該上升到聯合國,來討論這個問題,國家恐怖主義。」

在微博上,網友也熱烈討論,有網友說,這事不說透等於沒說,活體器官買賣早就有了,很多人還不知道吧……邪惡之極啊!

新唐人記者秦雪、黃容、王明宇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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