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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展現與國際接軌的決心,中華民國在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這一天,也開始正式施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國內法。施行的契機在於今年3月31日,由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這兩項公約以及施行法,希望和國際社會接軌、進一步深化人權實施項目,而未來,台灣要如何更進步的落實人權立國的決心,請看台灣民間團體敦促政府的力量與聲音。

5月14日,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在台北賓館正式簽署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國際人權公約,期許進一步充實台灣民主內涵。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這一天也成了台灣和國際社會人權保障接軌的重要里程碑。

加強人權訓練是基礎 盼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

監督聯盟並提出,目前缺乏如何建立人權報告的制度,以及台灣人權教育的不足。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我們其實都非常欠缺人權訓練,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怎麼可能能夠好好的檢討?所以我們要求政府這個過程要透明,讓民間有參與跟監督的機制,而且是一個長期的工作。」

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黃默教授表示,兩公約要實行得好,必需設立一個獨立於行政體系以外的監督機制。目前在全世界有超過100個以上的國家設有這個監督機構,這也是聯合國長期推動要求各國設立的單位。

江陳會成為第一個試金石

為檢討台灣的人權現況,兩項公約正式上路前,台灣人權促進會在7號公佈了2009年台灣十大人權新聞,各大民間社團共同選出包括政治公民、司法人權、環境…...等多面向具爭議性的人權議題,其中,憂心「集會遊行自由」的倒退,已經蟬連3年上榜。

台灣人權促進會長林佳範:「(陳雲林)還沒有來,把我們自己人權降低,這讓我們非常的憂心;內政部長對集遊法修法的態度,更讓我們有點憂心跟焦慮,他的意思說那乾脆不要修,你們再吵、就乾脆不要修。」

去年二次江陳會在台北舉辦時,曾發生多起人權遭侵害的事件,台灣大眾對於新版集會遊行法及傾中政策可能對台灣人權的傷害,顯然還有很大的憂慮。四次江陳會12月下旬即將在台中舉行,預料仍會有不少團體前往抗議,是否會再發生人權侵害的事件,成為施行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後,檢驗政府保障人權決心的第一個試金石。

新唐人亞太電視陳美生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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