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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立法監督聯盟30日針對南山人壽標售案舉行座談會,關於中信金控和中策集團簽訂MOU(合作備忘錄),立委及相關專家質疑港台法令不同,會造成監管困難。
立法委員吳育昇指出,香港政府希望中策博智標下南山案的資金可以直接匯給AIG(美國國際集團),但台灣政府希望資金可以先匯進台灣再匯出,他質疑如果港台法令不同時,該如何協調監管,
立法委員 吳育昇:「到時候中策集團會面臨到一個很大的困境,就是香港的法規跟妳們台灣不一樣,就是付款的方式牴觸香港的法令,你是中策、香港上市的集團公司你聽香港的就牴觸台灣的法令那中間又夾了一個中信金你怎麼辦?」
中信金財務長許妙靜表示,中信金和中策集團簽訂MOU,必須在法律允許下才會進行,將有3年的觀察期。
中信金財務長 許妙靜:「在將來,是必須雙方同意而且是在法律允許的架構之下,才會去做這個事情,這只是個意向,這只是個選項而已,但是目前是朝向共同經營的方式去做。」
對於港台法令規範不同,中信金未來是否能和南山人壽相互合併報表,許妙靜並沒有正面回覆。
野村國際證券董事總經理翁明正則表示,根據金控法,台灣金控持股逾25%或董事過半,須編合併報表,但在香港法令編合併報表股權要超過51%,兩邊監管機構還需再協調。
新唐人亞太電視 阜東 黃佩儀 台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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