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法院裁決全面逮捕刑事被告江澤民羅幹
2009年12月17日,阿根廷聯邦法院刑事及懲治庭第九法庭法官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做出一個關乎國際人權的歷史性裁決:就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前中共政法委書記及610辦公室主任羅幹迫害法輪功犯下「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啟動了刑事訴訟程序,並於其裁決中下令逮捕這兩個還在中國進行非法迫害鎮壓的前中共官員。
阿根廷聯邦法院在裁決中下令,無論在阿根廷境內或是在國際上都要全面逮捕這兩名前中共官員,同時引述國際特赦對於被告此等重大刑事犯罪應適用「普遍管轄原則」及「引渡受審」的國際人權實踐。
2005 年12月12日,羅幹在阿根廷訪問期間,阿根廷法輪大法學會會長傅麗維女士委任阿根廷律師Adolfo Casabal Elas及Alejandro Guillermo Cowes,於聯邦刑事及懲治庭第九法庭控告羅幹犯下的「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此案被阿根廷聯邦法院受理,並由該庭法官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負責審理。
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法官認定羅幹的上司江澤民是對法輪功迫害的最初發動者,因此把江澤民加入案件中一併審理。其迫害事實也被加進卷宗,和羅幹一樣被控訴同樣的罪名。
此案件幾經周折,在審理過程中,中共用盡各種手段進行干擾,包括對原告律師施壓,但是都未能阻止案件審理的進行。Lamadrid法官歷經4年的調查取證,做出逮捕江羅受審的裁決。
法官:運用普遍管轄原則
在這項長達將近200頁的法律文書中,Lamadrid法官對自己進行的長達4年的調查進行系統歸納,並得出結論:
「……(江澤民、羅幹)在實施群體滅絕中採用的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對人的生命和人類尊嚴是極大的蔑視。在這個旨在剷除法輪功的行動中,毒打、酷刑、綁架、死亡、洗腦成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家常便飯。」
法官強調,他在審理此案中運用的是普遍管轄原則(principles of universal jurisdiction)。他在文件中說:「在這個案件中,針對被告被控的罪責---其在對法輪功信仰團體的迫害中,受害人之多,以及精神殘害之重,必須運用普遍管轄原則。」
原告律師:為自由和真理而戰感到自豪
原告律師之一Alejandro G. Cowes針對此案目前的進展表示,在接手這個案子前,他聽一位羅馬尼亞駐阿根廷大使說:「沒有在共產獨裁下生活的人們,不知道那(生活)意味著什麼。」
「這四年調查中親身經歷的這一切,讓我真正明白了這位大使的話。」他說:「在關鍵時刻接手這個案子,為自由和真理、為揭露共產主義的殘暴而戰,我為自己感到自豪。」
他表示,Lamadrid法官對這個案子的調查和審理是基於道德的準則。「這不是在審理一個幾十年前發生的犯罪,也不是針對一個已經發生的罪行討還公道,而是針對一個已經發生了、而且還在發生的罪惡。」
「這將是一個制止殘酷迫害的開端,這場迫害必須被終止。」
阿根廷法輪大法學會:迫害元兇必將遭到審判
阿根廷法輪大法學會會長傅麗維女士表示:「江澤民和羅幹在迫害法輪功中犯下的罪惡可謂罄竹難書,但是在中國,法律和司法都在中共的淫威下墮落成為迫害工具,助紂為虐。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非常欣慰地看到阿根廷法官的義舉,以及正義戰勝邪惡的永恆真理在國際社會裏彰顯。」
她說:「我們對維護良知正義的阿根廷法院法官、參與此案的正義人士、以及所有站出來制止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人們表示感謝﹗」
她還表示:「阿根廷聯邦法院法官的裁定,和不久前西班牙國家法庭針對江羅等5個前中共高官啟動的刑事訴訟審理程序相呼應,是訴江案法律程序上又一個重大的突破。天網恢恢,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元兇都將被送上審判臺。」
法官為調查法輪功被迫害真相 親自赴美取證
自2006年初開始,聯邦刑事庭第九法庭開始對羅幹在中國對法輪功犯下的罪行進行調查,Lamadrid法官針對案件進行多方取證。
在此期間,來自不同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前往阿根廷出庭作證,非法輪功學員也前往阿根廷作證,如來自加拿大的喬高先生及麥塔斯博士。自2006年4月3日至2008年3月26日期間,法官在布宜諾斯艾利斯的聯邦法庭上收集了9個證人的證言。
2008 年4月法官Lamadrid獲得最高法院的許可及財務上的資助,前往紐約會見更多的受害者,因為大多數受害者在逃離中國後擁有難民身份,並沒有護照能前往阿根廷作證。在2008年4月28日至5月5日這一個星期的期間,法官親赴阿根廷在紐約的總領事館,向十位居住於美國的證人取證。
在調查過程中,聯合國和多邊組織關於江羅迫害法輪功的調查報告也被法官加入此案卷宗。